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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市出台停车收费新规去医院内设停场可免费停车1小时
发布时间:2018-06-29 17:04:16 来源:停车百事通

医院的停车场可以免费停车1小时,旅游景区、火车站的停车场可以免费停车20分钟……是不是感到惊喜?近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我市出台了《秦皇岛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目前已经开始施行。

政府定价管理的

停车场这样收费

根据这个实施细则,机动车停车场分为具有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社会资本投资、住宅小区配建三类,分别采取不同的价格管理形式。

具有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包括机场、车站、港口、公共交通换乘枢纽站、旅游景区(点)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医疗、文化、教育、体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公益服务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向社会开放的经营停车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向社会开放的经营停车场;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划定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其他按法律法规应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

进入医疗机构配套建设或内设停车场停放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进入医疗机构以外政府定价管理的按计时收费的停车场,其免费停放不少于20分钟。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属地管理”原则,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和调整市区(含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管理工作,各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负责辖区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和调整本辖区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停车场免费停放时长,由所在县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

业主大会决定

共有区域管理问题

住宅小区内实行收费管理的机动车停车位,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接受业主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所、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并收取费用。住宅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

住宅小区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所用于机动车停放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的,其收费、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不属于业主共有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使用人协商确定。

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机动车停车场(具有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除外)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法自主确定。鼓励各类经营场所附设的停车场,在经营场所营业时间内实行免费或低收费政策。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经营者确定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须提前一周向社会公示。

部分情况免收停车费

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殡葬车等特种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对外来办事人员一律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车辆产生的停车服务费用,由查封、扣押车辆的行政机关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查封、扣押解除后,不按时取走的车辆产生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在划定的城市道路免费停车泊位内停放和免费时段停放的车辆,在城市道路设立的专用临时停车泊位待客的出租车,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本人代步用残疾人机动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电动汽车充电桩服务收费含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用,如已收取充电服务费的,不得另行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进入住宅小区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配送、维修、安装、搬家等服务的临时停放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来源     秦皇岛新闻网 [微博] 刘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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